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每个人都共有一项消费者权益,这就是获得优质安全的食物的保障,从田间到餐桌的食物生产链要完整和安全是一项基础且必不可少的消费者权益,也事关全体社区的健康和繁荣。
我们的食物安全,又基于对广大农民权益的保障——确保农民获得高质量的种子和作物保护资源,帮助他们增产提质,创造可持续的丰收。这正是科迪华持续投入品牌保护工作的初衷,多年来,科迪华致力于携手同行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共同规范农业用药市场秩序,协助政府及各方机构实现市场监管,确保农民在春耕生产中用上放心农资。
2020年2月,正值新冠疫情爆发初期,科迪华接到河南虞城县部分农户反映其购买的 “麦施乐”的农药非但没有除草效果,还把麦苗“烧”死了。接到线索后科迪华团队第一时间对样品进行了鉴定,确认其为假冒伪劣农药。面对农户的切实利益受到损失,科迪华品牌保护团队没有任何犹豫,深入到河南虞城县与经销商、零售商、用药农户进行沟通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在执法部门的协调下,品牌保护部门对因伪劣农药受损的农户挨家挨户走访,核实伪劣农药造成的农民损失。通过团队成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细致的统计,最终收集和固定证据证明400余亩麦苗死亡,农民利益严重受损。
为防止伪劣农药进一步流入市场造成更大的危害,科迪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农业执法部门进行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细致的侦查,发现并一举捣毁了该批农药的地下生产窝点,扣押了已经生产即将销售的价值十五万九千余元伪劣农药,及时阻止了该批伪劣农药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同时,公安机关也进一步查明两犯罪嫌疑人前后销售伪劣农药价值四十二万余元。
2021年3月29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催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正彰显了科迪华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农业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决心。作为志在丰富种植者和消费者生活的农业企业,科迪华始终秉承“正直诚信”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最高的道德标准,将保护用户权益视为最重要的任务。
假农资的生产销售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危害国家的粮食安全,不但破坏了国家的农药监管秩序,也给农民朋友造成重大损失。为配合国家执法部门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科迪华以官方大数据为抓手,通过“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线索反馈”微信小程序,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农民的利益,将社会责任与维权责任贯彻到底。
在此,科迪华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农药和种子产品时尽可能通过正规厂家授权的店铺选购。如果通过网络平台选购,需注意查看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网络备案信息是否齐全。如若发现任何伪造科迪华的假冒侵权产品,可及时向当地农业、市场监管报案,或联系科迪华公司品牌保护部门。